在很多案件中,无法获取直播平台的服务器数据,无法查清实际观看人数,即使获取服务器数据,也无法排除直播APP中具有虚假计数、自点击数、无效点击数、重复计数等情形,故不能根据远程勘验显示的数量认定主播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实际观看人数”、“实际被点击数”。
直播间页面显示的在线观看人数,不一定真实,很多直播平台为了营造直播火爆的假象,都会在页面上虚增观看人数,并且存在重复计算的可能,例如有的观众往往会因它事退出直播间,完成后又回到直播间观看,这样的短时间内反复进出计入的观看人数应当按照一个观看数来计算,但在数据上却可能显示多次。
所以,如果按照页面显示的在线人数认定观看人数,对涉案的直播平台的被告人是不公平的。
①公安机关通过远程勘验获取的直播内容观看人数,不能单方面证明是真实的人数,可能有虚增和不真实的情况。
②对某一直播间录像时,直播间页面显示的在线观看人数不一定是实际观看人数,可能有虚增和不真实的情况。
例如:
案例一:Gboy平台色情直播案件,现有证据无法排除直播平台界面有虚增的观众数及后台管理会员数有虚高数目的可能性,法院没有按照后台管理数据和直播平台界面显示的观看人数来认定情节是否严重。
案例二、检察院指控“每场观看人数5000到6000”,不成立。
“陌颜”APP色情直播案件,检察院指控某色情直播间的观看人数为“每场观看人数5000到6000”。
检察院提供的证据不能排除在手机APP平台中具有虚假计数、自点击数、无效点击数、重复计数等情形。
最终,法院判决,不能根据远程勘验显示的数量认定色情直播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实际被点击数”。
案例三:检察院指控“在线观看人数51415人”不成立。
半糖直播平台色情直播案件,公安机关对某一个直播房间账号内容进行远程勘验,该账号的“火力值”为“1427365”,粉丝为“276125”,直播画面有“51415”字样。检察院指控该直播间的色情直播内容观看人数达到5万多人。
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意见,认为指控人数不成立,检察院提交的网络远程勘验工作记录显示直播画面右上角有“51415”字样,但未提供足够证据证实该数据就是在线观看人数。
3、降低违法所得的金额,降低刑期、保住财产、降低罚金。
违法所得的金额,关系到被告人罪名是否成立、刑期高低、被没收多少钱以及罚金的高低。
例如,刘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一审认定违法所得35万,二审认定违法所得13万余元,刑期降低了4年。
巢某网络色情犯罪案件,违法所得降低了25万余元。
叶某网络色情犯罪案件,违法所得降低了18万余元。
网络犯罪案件,涉案的金额难以查清,经常出现认定错误的情况,我们律师要掌握此类案件降低金额的基本思路和方法。
例如:我在宁波处理的某网络平台犯罪案件,涉案金额有1.9亿最终降低为1.2亿。
在烟台处理的某平台网络犯罪案件,使用比特币流转,被告人口供承认获利2000余万,最终查清的只有700多万。
还有十多个直播平台的案件,因为没有查清事实,最终没有认定老板有违法所得金额。
我总结此类案件在认定违法所得时,存在以下难点:
①难以查到资金充值、流转渠道。
直播平台的支付通道一般会绑定一些黑户进行收款,或者交由第四方一些支付平台、跑分平台,还有一些反侦察能力比较强的运营团队会使用u币等虚拟币进行资金的流转,难以查清相关的涉案金额。
②难以查清具体充值金额、打赏金额。
直播平台的服务器数据在境外难以查获,或者虽然查获,但充值金额、打赏金额难以查清。
③难以区分哪些是黄播收入、哪些是绿播收入。
很多直播平台黄播绿播都,难以区分哪些是违法所得,哪些是正常的打赏、收入等。
④难以查清哪些资金流水是涉案平台的。
做直播平台的老板往往做多个平台,而被调查的只是其中一个平台,各个直播平台之间流水交叉,无法查清哪些流水是涉案直播平台的。
去年我处理的一起案件就是这个情况,被告人同时经营四个直播平台,只有一个直播平台被调查了,其他三个平台服务器都关闭了,分不清哪些流水是涉案直播平台的,最终法院没有认定违法所得金额。
⑤难以查清资金的分配金额,难以查清直播平台的老板违法所得的具体金额。
直播平台的盈利分配一般都比较复杂,总结我遇到众多直播平台案件,一般有以下分配方式:
A、主播根据自己的在线直播时长按比例分配一部分。
B、主播获得的打赏,按比例分配一部分。
C、主播推荐别的主播来注册成为主播,会分的一部分佣金。
D、主播拉来男用户注册,会分的一部分佣金。
C、主播上了某个推荐榜的榜单会有奖励
复杂的分配方式,就导致老板的违法所得金额难以查清,我和很多办案的司法人员交流过,给他们最头疼的就是认定此类案件的违法所得金额。
我处理的几个直播平台涉嫌淫秽表演罪案件,虽然取得了服务器数据,有充值金额、提现金额,但因查不清到底有多少女主播,女主播到底分走了多少钱,最终,法院没有认定具体的违法所得金额,也没有对直播平台老板的违法所得进行认定,没有没收。
直播平台涉黄犯罪,属于新型网络犯罪,需要我们律师有专业的研究,处理网络犯罪的丰富的经验,才能维护好相关涉案人员的合法权利、争取最轻的处罚、保护好合法财产。
作者:张洪强律师,禁止转载复制,张洪强律师专注于网络色情犯罪研究,有需要交流的可以百度搜索张洪强律师电话、网站。
张洪强律师色情直播犯罪专题内容包括:
色情直播犯罪(一):直播平台涉黄的定罪量刑标准。
色情直播犯罪(二)直播平台如何从定性化解涉黄犯罪风险。
色情直播犯罪(三)付费直播平台从证据上争取最轻的处罚
色情直播犯罪(四)直播平台收费陪聊涉黄如何降低刑期。
色情直播犯罪(五)主播涉黄淫秽直播怎么判刑,如何争取最轻处罚。
色情直播犯罪(六)直播平台家族长涉黄怎么判刑?如何争取无罪。返回搜狐,查看更多